各位2017级、2018级本科生同学:
为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学生评价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附件1)、《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文件(附件4)要求执行。
2.荣誉称号、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3)、《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附件4)文件要求执行。
3.国家奖学金评定
按照《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文件要求执行。学校按教育部2019年有关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要求另发通知。
4.外设奖学金评定
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根据以下原则分配到各院系、学园,由各院系、学园根据奖学金要求评定:(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2019-2020学年外设奖学金设置情况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统一下达,具体名额分配和评选要求另发通知。
二、工作进程安排:
本次评奖评优工作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
1.竺可桢奖学金材料于9月20日前发邮箱zdfxyxgb@zju.edu.cn。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学生须填写《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和《
个人先进事迹》,并填写《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标兵系列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荣誉称号请于9月27日12:00前完成系统申请工作。
3.申请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的同学请将材料于9月29日17:00前发邮箱zdfxyxgb@zju.edu.cn。上报材料包含:国奖和一等奖学金申请信息表.doc
4. 申请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请于10月14日9:00前完成ETA系统申请工作。
5.外设奖学金名额分配、评选条件和上报材料具体要求等另行通知。宝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潘家铮奖学金等提前评选的外设奖学金依据具体通知另行提交。
6.先进班级荣誉称号材料于9月30日10:00前上报。申请先进班级的班级填写《浙江大学先进班级评审表》(附件7)并附先进班级事迹。
7.以上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不增加页幅,正反双面打印,按具体通知要求签字后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到之江校区主楼107,各类奖项申请表、汇总类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
附件:综合附件.rar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