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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级法硕非法学及19级法硕法学专业实习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孙晓红 发布日期:2020-10-12 点击次数:554
各有关同学:
为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管理,校研究生院2019年公布了《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规定(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同学在实习结束后需完成以下事项:
1.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过程管理-专业实践),网上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并上传《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3000字)
2.校内导师网上审核通过《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
3.学院成立实践环节考核小组,指导各班级采用集中答辩等形式对研究生实践活动作出初步评价,报学院实践环节考核小组给出最终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不超过20%。合格以上为考核通过。考核优秀的同学,学院优先推荐参评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
4.考核完成后,学院录入考核结果,学生打印《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发送给校外指导老师或实务导师审核通过后签名返回,再请校内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学院备存。
5.各班于2021年4月底前完成提交材料及各项考核。请将各项材料做成一个.DOC文件或.PDF文件后上传。
上传材料包括:(1)实习报告3000字;(2)实习鉴定表;(3)中期考核表;(4)分散实习接收函(可选择)。
附 :
实习报告模板.docx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