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续助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请注意部分助学金本学年不参与评选,参评助学金名单见附件1);
4. 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助学金获得者(续助申请只限原受助项目,本轮不开放新申请和跨项目申请,人员名单见附件2);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6. 获得外设助学金的同学需在即将接受资助的一年内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次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一次帮助,哪怕是给饥饿的人买一个馒头;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并按时提交总结及相关材料。
二、续助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5条)
1. 10月29日18:00前,完成ETA系统申请,同时将电子材料(小结表、感谢信、个人感恩实践总结)发送至学院学工办邮箱zdfxyxgb@zju.edu.cn:
(1)项目申请。进入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下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2)下载填写。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小结表》(附件3,以下简称“小结表”),填写时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刘永龄助学金受助学生填写附件8内小结表代替附件3(不再填写附件3,后续上交材料时同)、2019-2020学年成绩单pdf版(附件4,以下简称“成绩单”)、感谢信(附件5);
(3)提交材料。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3、4、5电子版。撰写个人感恩实践总结(上一学年参加公益活动实践的总结或者是关于感恩的心得体会,必须叙述一件亲身经历的感恩事件)发送至院系;
(4)进度查询。进入ETA平台下“服务大厅”模块,在“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申请情况。
2. 11月4日18:00前,院系登录ETA平台,完成学院资助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逐级审核。
三、续助材料清单
(1)小结表(无需盖章);
(2)成绩单pdf版(用于ETA上传);
(3)感谢信;
(4)个人感恩实践总结;
(5)汇总表(无需盖章)。
特别提醒:
1. 若放弃资助,学生须提交小结表、成绩单、感谢信与放弃声明(附件7,一式两份)至院系,院系连同其余材料一并上交。
2. 学院(系)学生递交的小结表需填写完整,表中标红的注意事项需删除,学生签名部分需手写。
3. 感谢信与放弃声明最好手写,若电子版打印,结尾需有个人手写签名及日期。
3. 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续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成绩、区域等要求严格把关。
4. 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 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联系人:学校学生资助服务社 88206282 、金老师 88206580
附件1: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受助名单(可申请续助项目).xls
附件6:《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外设助学金汇总表(续助)》.xlsx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