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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胡琪宣  发布日期:2021-01-05 点击次数:310

各有关研究生同学: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0-2021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补助工作

对于符合《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604&object_id=17263)中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注意: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请在年末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一)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可向学院(系)申请困难补助。

1.资助对象: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品行端正,学习努力,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学校的行政和纪律处分。

2.资助金额:

请各有关研究生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按每人500-2000元申请资助额度。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确定。

3.具体流程

1.各申请人请于1817之前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光华法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签字后交到主楼107团委办公室李俞可心老师处,并将电子稿(附件1+附件2)发至liyukexin@zj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

2.学院审定名单和资助额度并进行公示;

3.学院上报至学校,补助打卡发放。

(二)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系)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请于1817之前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光华法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签字后交到主楼107团委办公室李俞可心老师处,并将电子稿(附件1+附件2)发至liyukexin@zj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校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

二、走访慰问因病住院研究生

学院会主动关心慰问因病住院研究生。在保护学生隐私的前提下,学院会对在杭医院住院研究生深入了解其寒假就医、留院情况。学校也将组织人员对部分住院研究生进行走访慰问。

三、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过年

学院会做好寒假离校统计,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建立寒假留校研究生日常联系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积极参加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研究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同学们度过一个温暖、充实的春节。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光华法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




光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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