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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年“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王书剑  发布日期:2021-03-29 点击次数:2717



为组织和引导学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党委发〔20169号)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现拟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党性、纯洁党风、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法律信仰融入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全面、充满活力的学生党员队伍,推动广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

全体学生党员。

三、 培训时间

2021年上半年。

四、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学员自学学时和院级集中培训,要求完成自学16学时,参加院级集中培训32学时

2021年院级集中培训内容如下:  

时间

主要内容

主讲人

学时

地点

316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谱系与时代价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教授

4学时

之江校区小礼堂

330日下午14:30

重返浙江百年党史现场

中新社浙江分社严格副社长

4学时

之江曾楼204

42日下午13:30

习近平法治思想

郑磊副教授

4学时

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413日上午1030

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治理创新

汪世荣教授

4学时

之江曾楼104

416日下午14:00

党委书记专题党课

张永华老师

4学时

之江曾楼104

422日晚上18:30

浙江大学第二十届法文化月开幕式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成立授旗仪式、“王贵国、赵骏教授对谈:百年变局与法律人的担当”讲座

王贵国、赵骏教授

4学时

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225

528日下午14:00

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

张文显、徐显明教授

4学时

之江校区曾楼104(硕士生党员、本科生党员);曾楼202(博士生党员)

529日下午14:00

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理论与实践

浙江省检察长贾宇

4学时

紫金港校区求是大讲堂

其他主题待定





51-30

各党支部开展红色经典研读

/

4学时

支部自行组织

530

参训党员提交培训心得

/

4学时

提交至支部,支部统一上交

注:红色经典研读分享环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需上交活动照片、新闻稿。

五、培训管理制度

(一)纪律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生党员在学院组织的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支部书记证明后,持病假条、事假说明、实习单位直接负责人签名单等材料,经党总支同意准假。学院会将签到情况予以公布。

2.未请假的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2次(含2次)以上,或旷课1次(含一次)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结业。

(二)考核要求

1.每名党员要求完成自学学时要求和集中培训学时要求,其中自学学时要求16学时,通过支部检查党员学习记录本形式进行考核,总支进行抽查;集中培训学时需完成32学时,通过院级签到和支部记录复核完成。

2. 学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正式党员,无论是否事先请假,均应于610日前提交参训党员提交培训原创心得电子版。培训心得应结合党员个人实际情况与本次先锋学子培训心得,着重个人理论学习与实践落实情况进行撰写。请假不超过2次者培训心得字数不少于800,请假超过2次者心得不少于5000字(建议观看“学习强国”平台中党建、思政类慕课或者社论后撰写心得)。心得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不予结业,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比表彰、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中,综合考虑学生党员参训结业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仍未转变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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