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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业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李冬雪  发布日期:2021-05-22 点击次数:227

各位同学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校和学院育人实际,特修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业评价办法》,形成征集意见稿。


    修订过程及要点:根据2019级和2020级法学本科生培养方案设置,经过班级意见和学生代表建议征集、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业评价办法 》进行修订和完善,主要体现在根据培养方案模块对主修专业课程范围更新;对累计获得总学分进行折算后计入评价;对拟申请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新增设置前六学期必须完成的课程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光华法学院2019级及2020级本科生,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1年5月22日-2021年5月28日15:00,如有建议,请通过邮箱zdfxyjyjxzx@163.com反馈。 


附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学业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