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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胡琪宣  发布日期:2021-05-28 点击次数:1505


各位2021届毕业生:

你们好!

为了让同学们能提前了解毕业、就业各环节的有关事项,现将毕业离校环节的安排通知公布如下,其中部分事项具体通知将会在学校办公网公布,请各位同学关注近期学校和学院的通知更新:

内容

时间

地点

责任人

备注

完成生源的最终核对工作

(已完成)

531日前

浙江大学就业网


531日以后不再新增生源。生源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将影响到报到证的打印。

1、打开就业中心网址:www.career.zju.edu.cn

2、通过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就业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自审(统一身份认证如果有问题,请联系学校信息中心,电话0571-87951669);

3、生源地信息务必具体到****市(县);

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本科生骆笑老师、研究生李俞可心老师(主楼107;电话86592728)。


毕业生体检

5-6 

校医院

毕业生本人

具体通知详见校医院。校医院关于2021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http://zdyy.zju.edu.cn/main.htm

体检表为毕业生档案必备材料。参加校医院毕业生体检的同学,请在6月底班长收齐后将表格交到主楼107(本科生骆笑,研究生李俞可心);在校外医院参加体检的本科生、研究生需前往西溪校医院进行置换后提交


本科生学位服发放及归还

6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有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购买,班长跟进通知;租赁,班长跟进通知(每件100元,归还学位服时退还)。

研究生学位服发放及归还

6

主楼112

毕业生本人

有购买和租赁两种方式:购买,班长跟进通知;租赁,研究生需至主楼112办公室交押金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件100元,归还学位服时退还)。

发放纪念品

 6

主楼107

各班班长

请各班等待通知派代表前来领取院衫及浙大纪念章“求是之子”。以申请领取的名单为准。

双证证书封皮领取

 6

主楼112

各班班长

班长统一领取。

毕业照拍摄

 6月中下旬

之江

各班班长

小班自行邀请本班相关老师参加,女生勿穿高跟鞋、厚底鞋和短裙;地点为之江大草坪。请穿学位服(外)、院衫(内),系红色领结(女)、红色领带(男),穿黑色皮鞋,勿穿凉鞋。

学院毕业嘉年华活动

6月中下旬

之江

各班班长

毕业嘉年华系列活动:毕业典礼、毕业晚会628印象之江等。详情请见公众号【浙江大学法学青年】推文


毕业生鉴定(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

6

主楼107

各班班长

由填写好个人鉴定和导师意见后,以班级为单位,本科生在531日前(骆笑)、研究生在67日—611(李俞可心)期间将毕业生登记表交到主楼107办公室。毕业生登记表将装入档案。

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主楼107

各团支书、团委组织部

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团支书于6月收齐团员证,统一到学院团委107办理(本科生交给骆笑老师研究生交给李俞可心老师党组织关系和团组织关系发起转接后,才能在离校系统里通过“党委、团委”审核。具体以各团支部通知为准。

学院毕业生党员教育

6

之江

党员之家

  

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6

之江

各班代表

准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校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各班班长

时间地点等待通知。

请穿学位服(外)、院衫(内),系红色领结(女)、红色领带(男),穿黑色皮鞋,勿穿凉鞋。

学校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各班班长

时间地点等待通知。

请穿学位服(外)、院衫(内),系红色领结(女)、红色领带(男),穿黑色皮鞋,勿穿凉鞋。

就业协议(三方)录入及纸质协议书递交

630日前(第一批)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使用电子签约方式。公司企事业单位录用交纸质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出国的同学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国内升学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纸质材料上交地点为主楼107办公室(本科生交给骆笑老师,研究生交给李俞可心老师)。

电子录入(除去保研和电子签约的所有同学)网址为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www.career.zju.edu.cn“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如还未录入的同学请暂时不取消vpn,可以充2个月的钱保证用到8月底。校外可用rvpn.zju.edu.cn登陆后在点“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即可进入,离校后仍可使用。电子录入请使用ie浏览器。关系到档案寄送、报到证开具,请务必按期录入。根据毕业生需要已开放纸质协议录入功能。

签约及录入操作方法。具体参看就业相关手续办理http://www.ghls.zju.edu.cn/ghlsbg/2020/0925/c51597a2199595/page.htm院网《关于2021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约、违约、报到、落户、档案寄送以及改派流程说明》

办理离校手续

6



1.离校单是领取双证的必备手续。

往年操作说明如下,会及时更新。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学生事务”栏目,点击“研究生电子离校”或“本科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毕业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并查看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离校单各项审核联系信息

导师:毕业生本人导师审核

学院资料室:86592716(法学分馆借还处还书结算)

办理校区:之江
办理地点:之江校区中文馆服务台


学院党委或团委:86592771有团籍的同学需进行团组织关系转移;党员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中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省内,党支部发起);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后由党总支审核(省外)。党员若未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仍需参加学院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宿管中心:宿舍楼下办理

医保办:88981591(一般自动通过)

图书馆:86592716

保卫处:86592777(户口未迁入学校自动通过,迁入的待户口迁出会审核通过,见下面户口迁移通知)

网络与信息中心:87951669(自动通过)

图书馆(非涉密论文):(自动通过)

紫金港校区:88208469(医学分馆),88206530(基础分馆)
玉泉校区:87951624
西溪校区:88273449
办理校区:玉泉分管流通大厅,西溪分馆流通大厅一楼,紫金港基础分馆一楼服务中心,紫金港农医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计财处:玉泉校区外经贸楼105房间(各项学费及教材费结算)

学院研究生科/本科生科:前面部门都通过后自动通过(同步需要时间请耐心等候

转出党组织关系

6

主楼114

党员之家、各党支部书记

1.627左右前开具出的党员关系介绍信请党员之家管委会及时下发至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请及时发放给各党员。

2.如抬头有误或未开可找学院主楼114(电话:86592771)重开(暑假不上班,可参看学院值班安排)。

3.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方式:(1)转出至省内: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接;(2)转出至省外:按照原先的要求开具纸质介绍信。 

3.介绍信回执务必寄回学院,收件地址: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主楼114办公室。(单位接收后一周内寄回),同时将回执拍照并按“班级+名字”命名好后在730日前传至党员之家公邮zjufxydyzj@163.com党组织关系和团组织关系发起转接后,才能在离校系统里通过“党委、团委”审核。具体以关于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为准学校还未出通知,以学校通知为准)

办理户口迁移证

6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毕业生户口迁出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院系统一办理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迁移信息表自内网网址下载http://bwb.zju.edu.cn/2021/0608/c2707a2385057/page.htm

(一)院系统一办理程序

 1.学院系统计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请院系按照《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或《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2)要求填写《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附件3),并将信息表电子版在61717:00前发送至各校区对应邮箱。所有院系的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全部发至紫金港校区的指定邮箱,研究生按照本院系2021届学生户口实际所在校区发送至对应校区的指定邮箱。

纸质版《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需经办老师签字,并盖院级单位公章)需同时提交到对应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或将纸质版信息表的PDF扫描件一并发至对应邮箱。

   2.安保处将于毕业典礼前把《户口迁移证》统一移交各学院系,学院系负责将《户口迁移证》发给学生。

学生需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保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上传“户口迁移证”。



 3.注意事项

1)学院系需对学生户口迁出资格进行审核,请勿将无法按时毕业的学生信息报上来。户口一旦迁出,不能恢复。

2)对于后续仍在现校区升学就读,且自愿选择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院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户口不予迁出。

对于后续在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安保处将按照院系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但6月份不予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院系所在校区。

在本校继续升学的毕业生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现家庭地址。

(二)学生单独办理程序

 1.户口在紫金港、玉泉、西溪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或报到证原件)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之江校区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或报到证原件)到之江校区保卫办领取常住人口登记卡,再到九溪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如下材料: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或报到证原件)、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4.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5.如继续在浙大升学,也可在此栏上传本人升学的“录取通知书”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派出所咨询电话和受理地点:

紫金港公安户籍窗口:87281304,东四教学楼一楼公安综合服务大厅

玉泉派出所:56887833,外东山弄55

西溪派出所:88805178,武林巷55

九溪派出所:86591045,之江路60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电子离校申请程序

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直接勾选“户口不在学校”,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三、因落户北京上海需缓迁户口的申请程序

因北京、上海户口审批时限较长,需申请缓迁的毕业生,请在安全保卫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备注栏处的要求准备其他所需材料,提交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再申请办理离校手续。

办理报到证

630日以前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程序:电子签约录入三方协议——核对确认报到证抬头和档案地址——确认就业方案——打印报到证(地点主楼107,本科生经办骆笑老师86592728,研究生经办李俞可心老师86592728

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6

主楼112

毕业生本人

打印全显示“通过”的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交主楼112陈莹老师→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生第二批预计7月中旬)

毕业生档案寄送

930日前

  

学院寄送

程序:本人递交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且填写档案交接信息、开具报到证——班级汇总及个人上报档案交寄信息——学院整理档案——学院寄出档案(本科生经办骆笑老师86592728,研究生经办陈莹老师86592723

第一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

第二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待定,档案信息直接报送经办老师。

第三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待定,档案信息直接报送经办老师。

光华法学院2021届毕业本科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文档已发送至各班,请及时填写。

光华法学院2021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https://www.wjx.top/vm/tj5WqAY.aspx

托运行李

6月底

学生活动中心


托运办理地点:校区快递点(顺丰快递、中国邮政等)。

办理时间:待更新。

联系人:待更新。

   

其他事宜:

1.欠缴学费、住宿费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pay.zju.edu.cn交费,交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如有欠费的同学,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6313&object_id=206798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5.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暂未发布)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党委组织部网站通知)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6.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并将肄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7.所有毕业生无需再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所有毕业生市医保待遇81日终止。请毕业生妥善保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如留杭工作,再次参加市医保后可继续使用(咨询电话:88981591)。

82021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


学院教育教学中心电话:0571-86592723/86592727

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71-86592771/86592728

之江校区保卫办(户籍科)电话:0571-86592777

  

光华法学院

202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