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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光华法学院2020-2021学年夏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胡琪宣  发布日期:2021-06-02 点击次数:119


各党支部:

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是入党前的必经环节。为切实提高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及光华法学院的工作计划和要求,决定举办2020-2021学年夏学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预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已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二、培训形式

根据发展对象培训要求,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环节包括学院层面的集中培训、线上教学、实践教育、主题讨论、结业考试等,并于615日前完成。

三、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主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国史教育、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修养提升等方面。另外鼓励学员利用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n.cn);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共产党员,微信号:gcdyweixin);学习强国APP、学习公社APP等学习平台开展日常学习。

四、教学安排

(一)集中培训(4学时)

时间

内容

地点

528日(周五)14:00

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

之江曾楼104

(二)线上教学(12学时)

1、学习安排

202161日至615日,学员在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登录后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

2、培训要求

学员在线上教学培训期间须完成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共12学时(540分钟)。

(三)主题讨论(4学时)

围绕“党的初心使命”、“我对党的认识”、“我的入党初心”等主题,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四)实践教育(4学时)

组织学员前往“浙江大学学生党建与思政现场教学基地”开展一次“行走的党史教育课堂”主题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五)结业考试

1、考试方式

2021614日至615日,学员在浙江大学网上党校(http://zddx.zju.edu.cn/)用统一身份认证进行登录,登录后即可参加结业考试。

考试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共50题。考试时间:30分钟。最终总分高于90分(含)为通过,每位学员最多有五次答题机会,最终考试成绩取最高分。

2、考试范围

《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当前重要理论热点内容等。

五、培训要求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完成各环节相应的学习,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两项及以上规定的教学环节和内容考核不合格或结业考试成绩未合格,不予结业。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一经发现,作不合格处理,并建议其所在党组织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王书剑86592771

            蔡雨宸18051858703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216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