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3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6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2021年法学院二级岗位、三级岗位总数已满,没有可晋升名额。
2021年,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总数5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3人,可晋升名额2个;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总数10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10人,如原六级晋升五级,则有2个可晋升名额;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级岗位总数已满,没有可晋升名额;九级岗位总数4人,学院现有九级岗位教师2人,可晋升数为2人。
2.岗位聘用条件见《法学院2021年教师五—十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2)。其中专技职务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
二、其他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
2021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三、管理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管理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聘用基本条件,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议后,向学校推荐,由学校统一评聘。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6月6日前,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3)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relax@zju.edu.cn,纸质版需本人签名递交(于6月8日前)。
2.6月11日前,学院根据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3.6月17日前,完成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三、其他
对于退休时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条件的人员,在其到达退休年龄前二个月提交书面报告,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其退休前一个月发文确定。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光华法学院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五—十级).doc
附件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doc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