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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琪宣 发布日期:2021-09-17 点击次数:45
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章程,经学院党委审议,光华法学院将召开第十八次全院博士生代表大会,审议第十七届博士生会工作报告(草案),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博士生会主席团。为确保博士生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博士生会简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是在光华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浙江大学博士生会的协助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治组织。博士生会主要由光华法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组成。博士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促进发展。
02.第十八次博士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
1.审议光华法学院第十七届博士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2.选举产生第十八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拟由3名博士生组成。
03.博士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
第十八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的候选人以班级团支部推荐为原则,同时结合自我推荐、自愿报名的方式。有意向的候选人填写附件中的自荐表,务必于2021年9月20日(周一)20: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短信通知下文筹备组联系电话,以获得短信确认为准。
邮箱地址:yinmiao_miao@163.com
自荐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晚20:00
其他选举相关事宜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八次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解释。
筹备组成员:尹苗苗、娄琳、金莼
筹备组联系人:光华法学院第十七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 尹苗苗
联系方式:17857004022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第十八次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