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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关于评选2021级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李冬雪  发布日期:2021-10-13 点击次数:181

各位2021级博士新生:


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选要求,我院开展2021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名额

1.评选对象为2021级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直接攻博研究生。

2.奖励名额5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发放。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专业,崇尚科学研究,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并填写附件二申请表,于2021年10月18日上午10点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主楼114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0571-86592771。

2.由学院评定初选获奖名单,并在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


附件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级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1级博士奖学金申请表.docx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