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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1-10-18 点击次数:78

各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附件1),现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201612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奖励标准:

我院奖励名额为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2人;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人。

申请材料:

    1.附件3《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附件3的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一份即可);

    3.附件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电子版)。

评选流程: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02217:00前将登记表、业绩申报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将纸质版登记表及证明资料交至主楼114室。

评选说明:

(一)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0.9.1-2021.8.31之间。

(二)本次评选将按照《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见附件)进行,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并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592771


附件1: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3月修订稿).pdf

附件3: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xlsx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2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