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研工部的评奖评优安排,现将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中产生。
1、请仔细阅读《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附件1),具体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请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名额分配详见《2020-2021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3、专项奖学金申请条件与国家奖学金一致,详见附件7。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表”(附件3),命名为“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申报表+姓名+硕(博)士”, 于10月23日24:00前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仅需提交电子版。
5、学院汇总申请名单后,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初评结果、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6、根据公示结果,申请奖学金成功的同学请:
(1)填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请认真填写)。
(2)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然后再上交系统生成的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两份)。
注:三星奖学金在申请成功之后需再填写附件5(一式两份)。
(3)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具体见附件6(一式一份)。
二、特别提醒
1、本年度奖学金申报只需提交申请,不需要申报具体奖项。之后由学院确定奖项。
2、评选上专项奖学金同学的申请表的纸质材料请于11月3日16:00前交至主楼114室。
附件1: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介绍及评选要求.doc
附件2:2020-2021学年专项奖学金分配名额(光华法学院).xlsx
附件7: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