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1-10-24 点击次数:62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在之江校区曾宪梓楼203室胜利召开。浙江大学团委副书记梁艳,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卫华,团委书记李冬雪,团委副书记王书剑、骆笑,研究生辅导员李俞可心,教工团支部书记朱曦等学校、学院领导和老师出席会议。通过各支部民主推选产生的91名与会代表肩负着全院团员的重托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听取了浙江大学团委副书记梁艳和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卫华的讲话,听取并审议了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和出席浙江大学第二十一次团代会的代表。

当日13时15分,大会预备会议准时召开。预备会议由骆笑主持。筹备委员会组长李冬雪向全体代表报告了本次团代会筹备工作情况;会议审议通过大会主要议程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及秘书长名单,并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组成员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长张俊胡杰作了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团委组织部部长周律非报告了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预备会议为大会的胜利召开做好了铺垫。

预备会议结束后,大会正式开始。大会秘书长王书剑主持开幕式及全体代表会议。

会上,与会代表听取了校团委副书记梁艳讲话,梁艳老师认为在共青团浙江大学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夕,本次大会的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她代表校团委对我院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向光华法学院团员青年及全院师生表示亲切慰问。梁艳副书记充分肯定了在过去五年间光华法学院团委的工作,并代表校团委对光华法学院团委今后的团建工作发展方向和广大团员青年谈三点希望和建议:一是旗帜鲜明地跟党走,做好浸润式的思想引领,使得青年在关键时刻敢于亮剑;二是要发挥推优入党渠道的作用,时刻铭记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三是深化改革和创新,建设高素质的团队伍,推进班团一体化。最后,梁艳副书记希望法学院团委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都能做到小我融入大我,实现人生价值。

随后,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卫华讲话。她首先代表院党委向大会的隆重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各位代表和团员青年表示亲切的问候。她肯定了院团委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为光华法学院各项任务的完成做出的积极的贡献,她指出学院团组织是有理想、有担当的优秀团体,团支部的强化建设和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使得团员青年坚定了信念,开拓了眼界,锤炼了品德,砥砺了本领。她还指出,青年不仅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也是国家的希望和民族的未来,借此大会开幕之际,她就学院共青团的工作和青年团员未来的发展向广大团员青年提出希望和要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二是强化实践导向,练就过硬本领;三是贯彻党的领导,不忘初心使命后,她鼓励团学青年在建团100周年的历史节点与学院加快迈入世界一流法学院前列的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树立理想,热爱祖国,写下属于人民、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歌。

光华法学院团委书记李冬雪作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回顾了过去五年以来团委的工作并展望和规划了未来的工作。报告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总结过去五年以来团委的工作:一是立足思想育人,推动党建发展,扎根基层团建,培育青年骨干;二是着眼科创育人,把握发展目标,强化就业指导,响应学生所需;三是聚焦实践育人,联动课内课外,倡导志愿服务,致力德法兼修;四是坚持文化育人,凝聚学生团体,打造精品活动,拓展宣传阵地学院共青团事业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时代机遇,也面临更多的严峻挑战,报告对今后学院的团建工作作出了展望和规划: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二是健全服务青年体制,培养建功新时代的团员青年;三是锚定法学专业导向,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四是提升团员综合素质,塑造校园文化与法学特色品牌项目;五是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团落到实处。与会代表认真审议光华法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主席团成员周嵩向与会代表说明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的产生情况。

接下来进入全体代表会议的选举阶段。大会工作人员宋蕊向与会代表说明大会选举办法,全体代表审议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审议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确定并宣布计票人名单,并宣布了正式委员候选人名单、参加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经过庄严的选举和严格的监票、计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顺利选举出共青团光华法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和出席浙江大学第二十一次团代会的代表。

大会闭幕式由院团委书记李冬雪主持,总监票人潘政以获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向全体代表公布计票结果,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书剑、云佳伦(女)、朱曦、李冬雪(女)、李俞可心(女)、宋蕊(女)、张俊胡杰、周嵩、骆笑(女)。紧接着,主持人宣布了参加校团代会代表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王书剑、李冬雪(女)、李俞可心(女)、张俊胡杰、骆笑(女)。与会代表审议通过大会《关于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在响亮的团歌声中圆满闭幕。

本次代表大会是光华法学院团内民主建设的生动实践,不仅圆满完成了各项议题,也使得全体与会成员充分行使了选举投票、建言献策的神圣权利;既肯定了过去五年学院团委工作的有效成绩,又清醒认识到未来工作的挑战。我们法学青年将坚持不懈地推进法学院共青团事业发展,以此次大会为新的起点,开启新的篇章;我们法学青年将勇于承担历史赋予我们的崇高责任,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更昂扬的斗志,为学校、学院扎根中国大地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世界一流法学院前列努力奋斗!

大会结束后,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新一届委员会在曾宪梓大楼203室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新当选委员参加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以姓氏笔画为序):团委书记李冬雪(女),团委副书记王书剑、骆笑(女)、李俞可心(女)、周嵩(学生兼职)、张俊胡杰(学生兼职)、宋蕊(女,学生兼职),明确了新一届委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为今后学院团委的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