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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1-11-02 点击次数:296

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大学生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是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重要途径。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相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分党校2021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院级层面的辅导报告

由学院统一邀请培训人员开展教育。

具体:1.党史党课教育1127日,地点待定)

2.影视教学1113日)

(二)小班学习讨论(1次)

以小班为单位,在小班班长主持下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1113日)

讨论报告讨论题目:

1)如何端正入党动机,通过自身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如何坚定理想信念,通过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深入理解党的方针政策。(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展)

3)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面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立足浙江大学新发展阶段使命愿景,深入研讨学校使命愿景在新时代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维度的具体体现。

(三)实践教学(1次)

以小班为单位,参加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五四宪法纪念馆参观学习”活动116日)

(四)结业论文(1篇)

学员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撰写以“新发展阶段使命愿景大讨论”为主题的一篇学习体会论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手写稿),学习结束前上交。

二、培训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辅导教材》。

2.推荐学习网站。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

三、培训要求

1.学员应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所有活动请假不得超过一次,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学院团委(主楼107)。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如冒名签到、学习体会论文抄袭等),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

周律非    18868110251

纪雨璇    1345916631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分党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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