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试行)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修订)的公示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1-12-16 点击次数:354

各位同学: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浙江大学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试行),特制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 (试行) 》(2021年12月修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 (试行) 》(2021年12月修订)

根据学校要求,经过前期酝酿、建议征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完善德育评价,建立德育负向评价清单,增设“劳动实践标兵” ;社会工作模块进一步细化了学院各组织和社团的加分层次。

本细则适用于光华法学院2021级及以后各年级本科生,现将细则修订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19日15:00,如有建议,请通过邮箱zdfxyxgb@zju.edu.cn反馈。



20211216修订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征求意见.doc

     20211216修订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 - 征求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