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致公”领导力提升计划第九期暨我与法官面对面|笃学力行 共建法治未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2-02-07 点击次数:21

 2022127日上午,浙江大学1999级校友、全国优秀法官孙聪碧法官接受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应雨欣、2020级本科生张越、2020级本科生余安琪的采访,在访谈中,他主要谈及了自己作为法官的经历和心得,以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体会和感悟。本次在2021级本科生、2020级本科生和辅导员直播间三个群进行联播,共有208位本科生观看。

以己为例,分享作为法官的经历和心得

孙聪碧法官在访谈中首先分享了自己选择法官职业的初衷,鼓励大家尊重自己的法律初心和理想。

在同学们问及如何看待个案裁判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如何筛选有价值的个案时,孙法官提到,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确实有很多个案影响了我国法律的精神,如孙志刚案、聂树斌案和温州本地的一些案件等,都推动了刑事或者行政等等法律制度的完善。孙法官提醒同学们,实务中基层法院接手的案子基本都是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但小案例里也能引发思考,如豪宅中养猫的邻里纠纷问题。任何进程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如果说法治建设是一辆大车的话,我们都是“推车的”。

在和同学们聊到法律援助时,孙法官谈到,法律援助越来越成为矛盾调节的一大重要途径,近几年来由于案件纠纷的增多,矛盾调节成为了避免当事人对簿公堂的一大方法。孙法官谈到,温州当地多处法院就设有矛调中心,做的较好的有马屿法院,他们真真切切地把家事庭的审判经验运用到矛调中心的调解中,从细微处入手,让法院成为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而非第一道防线。

孙法官还讲到,随着法治观念的进步,法院的权威性、终局性观念也逐步在人们的心中扎根。在以前,人们一有矛盾,便会告到法院,这是对于“法院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不明白、不理解;如今,任何案子想要由法院裁判,都必须经过矛调中心这一关;在这一环节,往往能化解掉之前许许多多都要由法院审判的民事纠纷,这样法院与矛调中心的“联动”,体现了时代的进步。

孙法官从业将近二十年,从来没有过转业的想法,他谈到,人各有志,支撑他多年在法官的岗位上发光发热的,是那份从一而终的法治情怀。“支撑着我坚持在这份岗位上的,是心里燃着的那盏明灯”,这份职业带给孙法官的最大感受,也许便是满满的成就感——这份成就感,并不是收入与地位,也不是功名与利禄,而是为法治进程添砖加瓦的“功力必不唐捐”之使命感、责任感。

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平正义观

谈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备要素,孙法官从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两个方面加以展开孙法官提到,在实体正义上,有如民事诉讼中,对举证期限的要求有所改变:由开庭之前改为作出判决之前,若没有提供有力证据,则不能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判决。讲求实体正义的原因是,老百姓时常难以把握法律的真实与客观的真实之间的平衡,举证规则所追求的是法律的真实,但老百姓更多看到的是客观的真实法院的目标则是让法律的真实无限接近于客观的真实。

程序正义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例如在刑事案件中,一旦程序上出现差错,就会导致无法判案的情况。还比如,“送达”的着重点不在于“送”,而在于“达”。孙法官说道,实务中的情况往往很复杂,导致难以确定信件是否已“达”,有时甚至会出现当事人故意躲避等情形。

孙法官认为,目前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轻程序、重实体的倾向,法律人要追求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之间的平衡,其实程序正义容不得差错。哪怕结果是对的,倘若程序正义出现瑕疵,则必须纠正这个瑕疵。两者应当在最大程度上有所保证。

孙法官在法治宣传的工作中先行先试、成绩突出。他介绍到,法治宣传一直是法院的工作之一。传统方式有如,组织学生摆摊进行司法宣传,向民众分发宣传资料,讲解法律相关内容。此外还有法官进行巡回审判,在县城通过个案的裁判引领,进行一些法治思想的宣传新兴方式有如,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平台,进行法治内容的推送。民法典刚颁布之时,温州市人民法院开展了“一分钟讲民法典”的节目,已陆续录制二十余集。

落实“全民守法”可谓全体法律人共同的心愿,孙法官在执业过程中总结到,中国尚在法治传统上有所欠缺,培养部分老百姓所缺乏的法治素养和法治信仰十分重要。百姓遇到困难时应第一时间想到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其次是如何找到法律上的救助,以及希望实现怎样的预期。在法院的逐步推动下,最终使老百姓形成较好的法治素养对法律的敬畏感。

在互动提问环节中,针对同学们提出的有关法官素养、读研与考公等问题,孙法官亦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本次直播间活动中,同学们与孙法官共聚云端,共话法治现状,共畅法律理想,愿同学们不忘法律初心,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共建我国法治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