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关于2021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司法造法的比较研究》的开课通知
发布者:孙淑君  发布日期:2022-02-22 点击次数:240

各位研究生:

      本学期新增开一门课程,课程名称为《司法造法的比较研究》(课程编号:0223693,任课教师:苏永钦&章程)。

上课时间为春夏学期每周五下午14:00-16:00。上课教室为曾宪梓楼102。上课时会采用远程视屏交互平台系统,师生互动性较高。欢迎感兴趣的同学选课或旁听。

  

开课教师:苏永钦、章程

课程主题:司法体制

课程说明:

    法治的实现,不可或缺的是法制的不断改善,法制则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和其他公权力的各种制度化作为,其中司法部分,就是这里说的司法体制。法学院学生花了很多时间学习的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司法者必要的工具,但离开制度化的司法权,还有一大段距离。除了还要加上宪法以降有关司法的各种组织法,预算法、人事法等等外,如果不了解这些法制的来龙去脉,形成这些法制背后的文化,以及这些法制形成的司法人的思考习惯、行为模式,仍然不能说已经认识了这个司法体制。因此司法体制的研究,除了要对相关法令内容做系统的掌握外,必然还需要与成熟法治国家的法制做比较,以及从司法社会学、司法政治学观点建立更全面的认知。台湾司法体制除了硬体上接收了日治时期已经运转多年的法院外,主要沿袭国民政府在大陆时期所规划建立由司法院统领者,基本上是在与古代帝国法制断裂的零基点上开始借鉴与创新的体制(传统中国并无现代分权意义下的司法权),在过去七十年更是不断改变,很清楚的反映了台湾的社会变迁,以及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司法改革从早年只做不说,到现在这样说得多却看不到明确的方向,近年有些危险的改制建议甚至可能扭断基本结构而又难以取而代之,提议及附和者竟似浑然不觉,恰恰显示司法体制的研究非常不足,已无法回应实务需求。外部人的批评在司法人员看来多属天马行空,但司法人员的内部人观点往往又给人不识庐山真面目,乃至不知今世何世的感觉,也说明此类必须结合理论与实务的体制研究深具现实意义,不能让它在整个法学领域继续冷门下去。

    大陆司法体制从中共建政开始即与之前近半世纪的大陆法系继受整个断裂,但因极左思想的干扰,也没有完整建立苏联模式的司法体制,过去四十年重建的司法体制,虽保留了某些苏联旧体制,但在新世纪起推动的一连串改革幅度都相当大,重心放在专业化,并慢慢走向审判中心,而有重归主流司法模式的趋势。最近改革重心放在四级二审制的审级职能定位,特别值得关注。尤其因与台湾法院与审级的进一步分流可相呼应,有兴趣的同学如果能进行比较,应可看到司法体制背后有其共同的理性,也有必然需要反映在地特色的地方。本学期我在研究所开设的比较宪法专题,就以司法体制的研究为主题,方法上还是以比较法为主,但最后都将聚焦于两岸体制的发展,因此仍将通过远距方式与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请章程教授一块主持,除了一般性的探讨现代司法体制普遍承担的功能,大致形成的类型及其特色,也会特别引介正在进行的制度变革,如台湾在两年前才启动的最高法院大法庭新制,14日开始实施的宪法诉讼制度,不久前才扩编智慧财产法院纳入的商事法庭,以及积极筹备中的国民法官制度等,课程将邀请法官和检察官来谈谈他们的经验和看法,也希望能请到大陆学者或实务界菁英来谈大陆司改的成果和问题,特别是可以作两岸对照的特别法院(互联网法院)、审级改革、国民法官等,如果同学有兴趣,也可把功能上与司法违宪审查相当的备案审查制度纳入讨论。相信一定可以加深我们对司法体制运作方式和问题的认识。本课程共准备了约15个单元(上课前将把安排好的课程进度及参考文献发给同学),都由老师讲授,两岸同学即席提问及发表书面或口头意见,政大选课同学必须另于学期结束前做一份口头的心得报告,大约集中于三次课中完成,并需于学期后交一份书面报告,才能取得学期成绩。

欢迎同学们加入!

 

第一讲:从现代国家的司法权谈起

第二讲:台湾司法顶层设计的特色

第三讲:大陆司法顶层设计的特色

第四讲:一元还是多元的法院体系

第五讲:司法解释背后的训政思维

第六讲:大法庭新制的功能与问题

第七讲:大陆审级制度的改革方向

第八讲:专业法院崛起的分析评价

第九讲:集中还是分散的违宪审查

第十讲:裁判宪法审查新制的问题

第十一讲:法官的选任、迁调与退场

第十二讲:仍在摆荡中的检察官制度

第十三讲:牵连两权的诉愿公惩制度

第十四讲:为什么要让人民参与审判

第十五讲:两岸司法改革的基本问题

 

 

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2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