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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2022年在学生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承诺践诺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2-03-15 点击次数:91

为充分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光华法学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承诺践诺行动的方案》,学院自2017开展党支部、党员承诺践诺行动以来,基层组织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2022年承诺践诺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员承诺践诺行动是深化党内教育、践行党员宗旨意识的重要实践。开展承诺践诺行动,关键在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和优秀“五好”党支部标准,以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党组织先进性为目标;以践行服务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核心;以《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为依据;以公开承诺为基本手段,搭建党支部和党员服务他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平台;以实践承诺为根本行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以践诺成效为考核依据,强化党员考核、推进党建长效机制的落实

二、主要内容

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结合党员本人、各支部的具体情况积极开展承诺践诺行动,把公开承诺作为党员、党支部增强自身建设、展示先进形象的具体体现,把公开承诺作为践行党员服务意识的具体体现。承诺为学年承诺,要求在学年初提出。承诺分为党员个人承诺和党支部承诺。

(一)党员个人承诺。党员根据自身能力、特长等个人具体情况,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从加强自身建设出发,在表率作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进行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平时的学习、工作当中,在践诺中当好表率、多做贡献。重点从学习、自律、服务三个方面,提出具体明确、合理可行、具有完成时限的承诺事项。承诺内容要体现主动性和先进性,要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党支部支委要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作出承诺。

(二)支部承诺。各支部委员会,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活动,按照优秀“五好”党支部标准,组织全体党员商定党支部承诺,一是从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推进学校健康发展、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等方面,提出参与决策、带头执行、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方面制定承诺内容;二是对加强组织建设、发展学习型党组织、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方面制定承诺内容;三是对如何自觉接受监督、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方面制定承诺内容。

请各支部于2022320中午12前提交党支部以及支部内所有党员个人的公开承诺清单材料的电子版至党员之家邮箱zjufxydyzj@163.com同时各支部本年度承诺践诺的开展工作新闻请及时报送学院学工办邮箱:zdfxyxgb@zju.edu.cn

提交前请各支部书记务必自查是否存在党员将党员义务等作为承诺事项列在清单内,若存在此情况,请其修改后再上交。附件为《光华法学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承诺践诺行动的方案》及公开承诺事项清单,供参考。

20220310公开承诺事项清单.doc

光华法学院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承诺践诺行动的方案.doc


光华法学院学生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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