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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2-03-22 点击次数:121

各研究生:

为帮助浙江大学家庭贫困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2019年泊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设立“浙江大学誉馨助学金”。该奖学金每学年资助50名研究生,秋学期(第一批)和春学期(第二批)各评选25名。每人每年6000元。

2021-2022学年誉馨助学金(第二批)推荐评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正常学制者;

220226月学制到期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按照学校资助工作整体安排,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2021-2022学年已获得其他助学金或誉馨助学金(第一批)资助者不参评此次助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

本次开放春夏学期的25个申请名额,每人6000元。

法学院有1个推荐名额

三、申请时间及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附件1),申请表中申请理由请详细填写;提交成绩单(纸质,一式一份,新生不需要);《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所有材料打包汇总,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2102166@zju.edu.cn。纸质材料上交至主楼107办公室。

2.汇总上交截止时间为32512:00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摸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推荐评定工作。防止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充分发挥助学金的资助和激励功能。

2.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3关注研究生已获资助的情况,综合考虑资助的总体平衡。

4.联系人:李老师,86592728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专项助学金汇总表.xls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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