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学年资助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外设助学金新申请的评定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学生,学习刻苦,热心公益;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庄,举止文明;
3. 符合各外设助学金的要求及各院系名额分配要求(附件1、附件2);
4. 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没有受助其他外设助学金的同学进行资助,原则上学生在校期间无偿资助总额不超过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学生不超过5.5万元人民币);
5. 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需常怀感恩之心,至少有一次善意行动(可以是发自内心的一次帮助或者在一年内参加一次公益实践活动)。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情况,我院有2个“申和励志奖学金”名额。
二、申请流程(学生操作具体详见第1条和第3条)
1. 4月20日16:00前,申请人完成以下流程:
(1)填写附件。从本站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助学金学年申请表》(附件2)、在校期间成绩单pdf版(附件3);香港海鸥助学金新申请同学填写其特殊申请表(附件4)、在校期间成绩单pdf版(附件3);申和励志奖学金的同学提交电子版成绩单需写明上一学期学业均绩与成绩排名,注意不能调整表格格式与大小,申请表、成绩单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学院邮箱zdfxyxgb@zju.edu.cn,纸质版交到之江校区主楼107;
(2)项目申请。在三全育人网站(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内“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社会资助”,选择开放的自身符合要求的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
(3)提交材料。在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附件2、3、4电子版;
(4)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注:待院系通知签字时,上交在校期间纸质版成绩单(盖章版)。建议在学院本科教学科或紫金港校区行政办事大厅(纳米楼)自助服务机上打印。在纳米楼打印的不另盖章,在本科教学科打印的需加盖成绩专用章。
2. 4月23日18:00前,打印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的申请材料,院系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成绩单(盖章版)、盖章后的汇总表,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座206办公室。
3. 学校组织初评并予以公示后,提交资助方确认并完成后续的资助金发放。
三、新申请材料清单
1. 院系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申请表(无需盖章);
(2)成绩单pdf版(用于ETA上传);
(3)汇总表(无需盖章)
2. 院系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申请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盖章版成绩单(一式两份,申和励志奖学金学生纸质成绩单右上角需写明上一学期均绩和排名);
(3)汇总表(一式两份,盖章版)。
特别提醒:
请学院辅导员积极做好新申请的审核工作,对成绩、生源地等要求严格把关。所填一切资料如被发现有虚报,会被取消助学金等一切批核。
学校联系人:学生资助服务社88206282 、范老师88206580
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清单:
附件1: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校级外设助学金执行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