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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白璐  发布日期:2022-04-22 点击次数:62

    根据《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172号)规定,现启动2021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在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五)一式一份。表中推荐的优硕论文应按推荐次序排序。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

3.论文中文摘要一式一份。

4.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六,下称推荐表)一式一份。

5.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四)。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 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学位论文:10335_YS学号_LW.pdf

2)摘要:10335_YS学号_ZY.txt

3)其他材料(包括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合成一个PDF文件,并制成一个压缩包):10335_YS学号_QT.zip。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里面,命名为:学院_优硕。

三、推荐名额说明

光华法学院(系)推荐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可推荐2篇。学院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遴选后报送学校。

四、报送时间

全部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需在202258日前报送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八。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话:0571-86592727

      箱:bailu5104@163.com

 

其他:浙江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不再另行推荐,由2021年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中根据各学部推荐排名和文件规定比例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直接推荐。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2.4.22

附件:

附件四:代表性证明材料.docx

附件五:推荐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xlsx

附件六: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八: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九:浙研教字第(2022)02号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