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2-05-04 点击次数:112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2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对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全体共青团员
二、团费收缴时间范围
1.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学院团委将对各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团内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团费收缴标准见《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
4.请各支部于2022年5月13日晚上8:00前缴纳本支部应缴团费。为方便工作起见,院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团费收缴+支部名称”。账户名为:18868110251。
5. 各团支部团员需缴纳2022年1至6月的团费,春季毕业研究生此次上交3个月团费,党员自愿缴纳。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
周律非 18868110251
王星雨 15252009060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202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