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光华法学院2021-2022学年班团暨团委下属部门年度工作述职活动的方案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2-05-19 点击次数:390

一、活动主题

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为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成长为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推动班团一体化建设,光华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班团暨团委下属部门年度述职活动,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二、参与对象

光华法学院本研各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团委各部部长、“党员之家”主任团、职业发展中心主任

三、活动时间

20226219:00(暂定)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评:

各班、团支部、团委下属部门学生骨干深入团员青年听取意见和建议,开展自查自评,围绕2021-2022学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述职汇报。述职汇报要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方案。

述职汇报需突出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在2021-2022年度工作的亮点:

1.基层团组织建设

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团的十八大精神,如何落实《浙江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夯实基层团支部的工作基础。是否严格执行并创新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否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完成《团支部工作手册》。如何推进“班团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和副班长兼任团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制度的优势。

2.团支部凝聚力建设

论述支部的凝聚力与红色教育活动打造、落实情况。在开展青年大学习工作中,如何引导支部青年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如何开展新发展阶段的使命愿景大讨论活动,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引导青年团员汲取历史智慧、明晰使命愿景、崇尚卓越追求、焕发精神动力。如何探索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社会实践等多元化方式,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带入团支部日常活动中,提升团员活动参与度,深化团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心。

3.团支部活力提升计划

集中展示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的品牌活动,展现本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如何通过志愿服务、爱心公益、文体运动、学风建设、创新创业等活动,帮助团员青年拓宽探索未知世界的多平台、多渠道,并学以致用,担当大任,走入社会接受检验。

述职汇报的形式与要求:

各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需形成1500字左右述职报告可以包括基层团组织建设目标与规章制度、团支部凝聚力建设情况、团支部特色品牌活动开展情况、活动亮点和特色、实施成效和总结感悟等内容。述职汇报PPT(时长在3分钟以内),于述职大会前1日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

(二)述职评议

召开班团共建暨团委下属部门年度述职大会,各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选派团支书或班长参与答辩。

1.根据团支部所在年级分小组开展,各支部进行工作述职汇报。

2.一组展示结束后,统一接受评委点评与提问

(三)评价机制

各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接受评委打分与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互评打分,根据最终折算分数确定班团共建与团委下属部门工作年度等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率不超过20%,良好率不超过30%

年度等第将作为各班班委、团支部干部、团委下属部门干部参与个人年度学生工作类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参考,也将作为个人学年社会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其中班团共建与团委下属部门工作年度等第为不合格的团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的学生骨干原则上不予参评。

(四)成果推广

各支部(班级、团委下属部门)需要针对团组织建设、凝聚力建设、特色活动开展等具体实践情况,如实总结新闻稿信息,做到工作留痕。对于能够突出亮点、打造品牌的优秀活动,可以依托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展示活动特色,以扩大优秀活动的影响力,提升组织能力,更好地为同学服务。


联系人:

周律非 18868110251

李安迪 1886811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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