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法学院】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91212》(附件1)、《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附件2)规定,社会工作考评于每学年末进行。为评价2021-2022学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光华法学院团委将集中进行学生社会工作的考评,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学院内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包括光华法学院各党支部、团委各部门、各班班长及团支书、各学生组织。个人不需要申报,由各相关负责人组织考评。
二、考评时间
2021年5月21日至6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1.本科2019级、2020级以及研究生、博士生考核参考新评奖评优细则,评定等级同时还需填写分值。
2.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
(1)党支书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党支委考核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2)研究生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级民主评议;本科生班长、团支书由辅导员考核,其他班委、团支委由班主任考核;
(3)团委各部部长考核由分管兼职辅导员负责,成员考核由各部部长负责;
(4)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其他部长成员考核由负责人负责;
(5)兼职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考核由辅导员负责。
3.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参与此次的考评。
四、工作要求
各负责人考评结束后将信息汇总,于6月10日前填写《光华法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附件3)后发至专项汇总邮箱,并命名为“xxx考核+xx支部/班级/部门/组织”,具体如下:
党支部考核结果由云佳伦、蒋煜负责汇总,发至邮箱:zjufxydyzj@163.com
团委各部门考核结果由张俊胡杰负责汇总,发至邮箱:dep_of_org@163.com
本、研班委考核结果分别由周嵩、卢子寅负责汇总,发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
学院学生组织考核结果由王小珂负责汇总,发至邮箱:zjufxyzyfzzx@163.com
(附件1)【法学院】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91212.pdf
(附件2)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
(附件3)光华法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