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社会工作考评通知
发布者:宋蕊  发布日期:2022-05-21 点击次数:539

光华法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法学院】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91212》(附件1)、《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3月修订稿)》(附件2)规定,社会工作考评于每学年末进行。为评价2021-2022学年学生社会工作方面的表现,光华法学院团委将集中进行学生社会工作的考评,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学院内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包括光华法学院各党支部、团委各部门、各班班长及团支书、各学生组织。个人不需要申报,由各相关负责人组织考评。

二、考评时间

2021521日至610日。

三、注意事项

1.本科2019级、2020级以及研究生、博士生考核参考新评奖评优细则,评定等级同时还需填写分值。

2.社会工作考核采取逐级考核制度,个人无需申报。

1)党支书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党支委考核由党支部书记负责;

2)研究生班委、团支委考核由班级民主评议;本科生班长、团支书由辅导员考核,其他班委、团支委由班主任考核;

3)团委各部部长考核由分管兼职辅导员负责,成员考核由各部部长负责;

4)学院学生组织负责人考核由辅导员负责,其他部长成员考核由负责人负责;

5)兼职团委副书记、兼职辅导员考核由辅导员负责。

3.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考核由主管部门负责,不参与此次的考评。

四、工作要求

各负责人考评结束后将信息汇总,于610日前填写《光华法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附件3)后发至专项汇总邮箱,并命名为“xxx考核+xx支部/班级/部门/组织”,具体如下:

党支部考核结果由云佳伦、蒋煜负责汇总,发至邮箱:zjufxydyzj@163.com

团委各部门考核结果由张俊胡杰负责汇总,发至邮箱:dep_of_org@163.com

本、研班委考核结果分别由周嵩、卢子寅负责汇总,发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

学院学生组织考核结果由王小珂负责汇总,发至邮箱:zjufxyzyfzzx@163.com


(附件1)【法学院】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91212.pdf

(附件2)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

(附件3)光华法学院2021-2022学年社会工作考核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