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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级法学本科社会调查材料上交的通知
发布者:孙淑君  发布日期:2022-09-29 点击次数:658

各位同学好!请大家于2022108-13日前递交本次社会调查课程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团队型社会调查:

1.个人提交社会调查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总结报告(纸质版1份,需写明学号姓名,并于将考核表复印件订在报告首页前),相应分数由立项指导老师给出,由支持立项部门(如团委、社团盖章),如为专业教师指导,无公章可不盖章。

2.团队递交:团队社会调查总结册纸质稿和电子稿。

3.参加学校或者其他院系组织的团队型社会实践,递交材料同上;

4.由学院团委组织的团队立项项目,请联系团委报销相关事项。

  

二、分散型社会调查:

1.递交分散实习完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总结报告(纸质版1份,需写明学号姓名,并将完成表复印件订在报告首页前);

  

2.考核表上相应分数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出;如支教等有团队指导老师和具体实践地点指导老师的双重指导的情形,成绩由两位老师联合给出,盖章由双方给出。表格中“实习单位证明”栏目,请指导老师进行综合评价后,盖上实习单位公章

  

3.递交方式:将材料交给班长,班长于收好后1013日前交给主楼112孙淑君老师。

  

4.报销:

学生自行联系单位的分散型社会调查,采费用包干报销制,按照人均500元报销,需凭签字盖章的分散实习完成表报销(务必自己留好复印件,原件将交计财处报销),并请填写以下问卷(问卷填写务必与盖章的分散实习完成表一致)https://www.wjx.cn/vm/ePOy4iG.aspx#


三、其他:

原通知如下,需要下载表格的同学请到该通知中下载:

关于2020级法学本科社会调查修读说明:

http://www.ghls.zju.edu.cn/ghlsbg/2022/0531/c13813a2571711/page.htm


重点提示:“社会调查”是一门课程,需要在系统中选课,且课程考核需要考核表和总结材料,均需要存档的,所以必须及时递交,否则课程没有成绩。

注:如需要社会调查表格同时作为社会实践第三课堂学分申请资料的,请自己提前留存好盖章表格的复印件。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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