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7号】光华法学院关于申报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各位19级、20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现将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设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名 | 金额 | 人数 |
三星奖学金 | 5000 | 1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5000 | 3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2500 | 1 |
恒逸奖学金 | 10000 | 1 |
永平奖学金 | 6000 | 2 |
二、申请流程
三星奖学金、不动产基金奖学金申请人在10月23日24:00前在eta平台上提交申请;
南都三等奖学金、恒逸奖学金、永平奖学金申请人请在11月1日24:00前在eta平台上提交申请。
学院根据eta平台中的申请记录和申请信息完成初步评选,后再通知相关同学完成相应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奖项要求
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恒逸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4、经济学院3名、化工学院3名、管理学院2名、学校其他院系专业12名。
永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4、奖学金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奖励信电学院的学生。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社科学部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工学部建工学院建筑系、城规系,当年9月升入大三的本科生。
三星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当年9月升入本科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以新升入本科生三年级学生为主。
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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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71-8659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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