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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2-10-26 点击次数:323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系统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教育部等三部委《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立足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工作实际,根据浙大研院发[2022]关19号 浙大研工发[2022]3号-关于制订《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20220822).pdf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特点,制定本办法(附件)。现向全院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在2022年10月30日17:00点前反馈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联系电话:86711456,电子邮箱:zdfxyxgb@zju.edu.cn。
感谢广大老师和同学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附件:【20220102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2022年10月修订稿)院网征集意见.doc
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