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6号】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2-10-28 点击次数:116

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612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三、 奖励标准:

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人。

奖励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系

一等奖名额

二等奖名额

光华法学院

2

4

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1

3

教育学院

5

9

管理学院

56

111

公共管理学院

38

75

心理与行为科学系

1

2

软件学院

2

4

医学院

3

6

工程师学院

74

148

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

6

12

合计

188

375


 

四、 评选流程:

  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请在10月31日上午9点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电子版材料:学生填写的《评审登记表》(以“一/二等奖+学生姓名”命名)以及《汇总表》(附件2),附件3研究生奖学金评分表(具体计分细则 参考附件 4评奖评优细则),证明材料(科研、文体和社会工作等证明)一起打包后(压缩包以院系代码+学院名称+非全日制奖学金”命名),发送到zdfxyxgb@zju.edu.cn。


五、 评选说明: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1.9.1-2022.8.31之间。

学校研工部联系电话:88981401


附件1: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2021-2022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模板】研究生奖学金评分表.xlsx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