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经同学自主报名,导师选择,学院调剂,现将2021级法硕实务导师名单公布如下。请同学们自确定导学关系之日起一周内及时联络导师。
附学院关于实务导师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第七条 被指导学生在确定导学关系后一周内将及时联系自己的实务导师,指导期间,每季度至少一次向实务导师进行汇报与交流;指导期满,被指导学生将对指导期间接受导师指导情况和本人学习情况作出书面总结,指导导师对被指导学生的学习状况作出书面鉴定。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