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天册奖学金、六和奖学金、六和助学金、泽大奖学金、金鹰律师奖学金、黄乾亨奖学金、王志明律师事务所奖学金及助学金申报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有关院设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申报表格等请参阅所附相关附件。
一、申报截止时间:11月22日09:00
请各位同学先关注附件2中的各奖助学金申报规则,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申请材料包括:
1.问卷星填写申报信息(请于11月22日09:00前提交);
研究生院设奖助学金问卷:https://www.wjx.cn/vm/OJXX2wn.aspx#
本科生院设奖助学金问卷:https://www.wjx.cn/vm/eaQmmBE.aspx#
2.提供电子佐证材料(仅申请助学金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奖学金的本科生提供问卷中9、10、11,研究生提供问卷中11、13、14、15,参与研究生校级评奖已公示过的材料不用再次递交);
电子版材料形成压缩包并以“本科生/研究生+学号+姓名+院设奖助学金”命名,然后以相同命名方式通过邮件发送至zdfxyjyjxzx@163.com。(请于11月22日09:00前提交,仅提交佐证材料申报无效,务必及时填写问卷)
三、其他
1.以上奖学金申报只需提交申请,不需要申报具体奖项。之后由学院确定奖项。
2.对于课程成绩的说明: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
3.关于论文的说明:论文发表的同学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含所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含有题目和作者的正文一面复印件。发表的时间按规定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具体加分方法参考学院实施细则。去年已使用过的院设参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4.本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本着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附件3中的论文负面清单供参考)。在申报中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附件一:附件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pdf
附件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设奖助学金评定办法20200922.doc.doc
附件三: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论文发表期刊负面清单2020年1月版本.pdf
教育教学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