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9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2-11-18 点击次数:1540

各研究生:

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注意:本次学业优秀奖助学金具有普惠性质,覆盖面广,参评对象不受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附件5)中的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参评条件限制,加分细则按照该细则实施。


参评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 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40%。我院名额如下:


院系学业优秀奖助金名额
博士硕士
一等二等总计一等二等总计
光华法学院27 40 67 124 187 311 


奖助金设置向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具体根据研究生院认定的学科目录执行(附件1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类别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

其他学科

 

一等(≤40%)

13000

12000

1000

二等(≥60%)

9500

8500

500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前期已经参评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的同学默认继续参评此次学业优秀奖助学金,不再需要发送申报材料。

      有需要继续申报参评学业优秀奖助金的同学,请在11月21日下午5点前将附件2、附件3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邮件命名:XX级科硕/法本法硕/法硕/博士+姓名,同时发给班长核对。

     博士生可参评的同学可查看附件4。

如有疑问,请联系骆老师,86711456。

 

 

附件1:部分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目录.xlsx

附件2:《法学院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附件3:法学院奖学金(荣誉)汇总申报表 -模板.xlsx

附件4:符合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学金评选博士生名单 - 发布.xlsx

附件5: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20年3月修订稿).pdf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