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2―2023学年光华法学院补选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2-11-21 点击次数:630
经过学生个人的报名申请及光华法学院党委、团委的面试选拔、考察讨论,拟补充杨连蓉同志为学院兼职辅导员,现予公示。潘伟同学不再担任兼职辅导员。
公示期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4日21:00。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及上级党组织反映。反映问题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电话:86592771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14
Email: zdfxyxgb@zju.edu.cn。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