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关心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竞  发布日期:2022-12-14 点击次数:111

各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确保经济困难研究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切实做好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要求,2022-2023学年对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补助工作

   对于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1. 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提前离校返乡、购置疫情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500-2000元的困难补助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确定。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

式两份),《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将纸质版交至主楼107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

  1. 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2021-2022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将纸质版交至主楼107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

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216日下午1600

二、保障留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过年

   学院将做好寒假离校统计的基础上,对于选择留校的学生,建立寒假留校研究生日常联系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研究生寒假期间的生活和学习,积极参加春节期间留校家庭经济困研究生关怀慰问工作,让同学们度过一个温暖、充实的春节。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21214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