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办理方式:
1)打开http://www.ghls.zju.edu.cn/ghlsbg/2019/1120/c13825a1758932/page.htm 下载表格填写后,正反打印;或者在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中搜索就业推荐表,下载填写表格(签名需要手写)并正反打印。
2)可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和下载打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登陆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须经学院团委盖就业章方为有效,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须向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发放。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之江校区主楼107办公室办理。(本科生王然老师,研究生李俞可心老师)。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2023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学生本人求职中如需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请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申请打印《关于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说明》(证明仅作为应届生身份证明,正式签约均需网上签约完成后再行打印盖章备案留存;因单位特殊无法电子签约情况下,才能申请签纸质三方协议)。网上电子协议书:网上电子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账号向应届毕业生邀请签约,应届毕业生通过个人账号登陆后可以查看邀请本人签约的公司信息,并选择其中一家单位签约。网上操作完成协议书即刻生效,无需学院审核。签约后学生自行打印协议书并经用人单位和学院盖章,并将第一联上交学院留存(可邮寄回学院团委主楼107,本科生收件人王然老师,研究生收件人李俞可心老师),原则上无论用人单位与学院是否盖章确认,该协议书都已生效,请各位同学谨慎签约。如需违约须按照违约流程办理违约手续。
【毕业生网上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协议书管理。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院系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就业系统请务必上传就业证明截图(三方截图或劳动合同截图或录用公示),学院方可完成系统审核。
【毕业生纸质协议书签约流程】(仅在无法电子签约的情况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
2)到团委办公室打印空白的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需学院盖章)。
3)凭纸质协议书与单位签约盖章齐备后,登录就业信息系统,点击纸质协议书录入,进行就业信息的录入。同时将单位、本人签字盖章的纸质协议书交到团委办公室盖学院就业公章后,一份交留学院备案(可邮寄),一份交给单位,一份本人留存。
4)出国(境)的同学递交学校offer纸质版复印件,国内升学的同学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签劳动合同的同学递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关于户口、档案的转移
1.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要求参见附件二《关于2023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的通知》。
3.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各学院交学校通信服务中心通过EMS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研究生直接与学院陈莹老师联系(0571-86592723),本科生联系王然老师(0571-86592728),张同学19801350073。
4.学生凭就业通知书到学校保卫部(本科生到行政办事大厅保卫部,研究生到之江校区保卫办,具体参看《户口转移通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23年毕业季前夕九溪派出所民警会在之江校区专门设立户籍迁移政策咨询点,接收大家的咨询)
四、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1.毕业生要慎重签约。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中,学校尊重毕业生的个人意愿,但同时更应维护全体学生的整体利益。过高的违约率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必将影响企事业单位对我校未来毕业生的评价和聘用意向。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3.解约流程:要求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交原签约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毕业生须凭《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录用函、个人情况说明及原三方到学院团委办理解约手续。经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学院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曾经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后,学院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
五、出国(境)、升学
出国(境)、升学(含免试研究生、考试录入研究生、提前攻博等)的同学,虽然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仍需将档案寄送、户口迁移等就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办法如下:
一、登陆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二、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管理界面左侧导航栏的“签约管理”一栏,选择其中“纸质协议书录入”,出现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所需录入的信息主要为:就业类型、单位信息、毕业派遣信息。
1、就业类型
在就业标志一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国(境)或升学。出国(境)的,继续填写出国类别、国家(地区)、学校等信息;升学的,继续填写升学类型、学校院系等信息。
2、单位名称
(1)出国(境)的,在单位名称一栏录入“出国(境)”字样,会出现下拉菜单,点击选择“出国(境)”一栏,注意“(”需为中文全角。
(2)升学的。填写“录研(**大学)”,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学校,未出现下拉菜单的,与学院就业经办老师联系。
出国(境)和升学的同学,在填写好单位名称后,单位其余信息不用填写。
3、派遣信息
派遣信息包括“签约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档案寄送等信息”,相关信息均需事先与对方单位联系确认,不能随意填写。其中“签约联系人”为档案单位的经办联系人,升学的一般为主管录取工作的老师。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在该栏目填“未迁入”。
六、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
(1)请每位毕业生临毕业前务必进入www.career.zju.edu.cn上完成就业中心需要完成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涉及内容多,请认真耐心填写。领取就业报到证前请务必填写好。
(2)毕业后学校或学院会有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邮件发至邮箱,请同学们帮助配合填写。
七、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由“浙里办”线上办理
如有问题,可联系之江保卫办。
档案寄送接收事宜研究生咨询学院陈莹老师联系(0571-86592723),本科生联系王然老师(0571-86592728).
附件五:“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2022年5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