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者:王若竞  发布日期:2023-03-03 点击次数:10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党委研工部《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比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现将我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校级优秀毕业生:

孟令浩、陈龙、张婕妤、刘国伟、边品三、刘琪、陈睿恒、叶子超、卜小翠、张潞艺、李安迪、黄益豪、谭天铭、于丰华、陈高赞、许波、朱家玮、邓小青、宋雪纯


省级优秀毕业生:

孟令浩、陈龙、张婕妤、刘国伟、边品三、刘琪、陈睿恒、叶子超、卜小翠、张潞艺、李安迪


公示期截至36日前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截止日期前向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邮箱:liyukexin@zju.edu.cn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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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上述获奖的同学在3624点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和评奖评优模块,填写“浙江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登记表” (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如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还须同时增加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已获推荐同学通过系统中的学院审核后从系统导出的表格,经导师签字后,纸质版交一式两份)。于3712:00前提交到主楼107办公室上交前请认真检查材料(签名、盖章等)的完整性,勿遗漏。


注意事项:

1)校优业绩合计栏,学生务必录入合计后的业绩,否则系统无法导出业绩汇总表,影响学生最后的评审。

2)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所列项目须填写完整,不能遗漏。

3)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否则不予盖章。

4)导出表格请先排版无误后,再正反面打印。各项签字、盖章须完备,签名务必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省级优秀毕业生填表提醒:(必须按下以格式填写,否则教育厅予以退回),同时请确定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平台已录入为应届毕业生。


生源地:XXXX市(县);(省内到县,省外到市)

政治面貌:请规范填写,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

简历:XXXX--XXXX年   在XXXX(学校)读XXXX;(每个经历一行)







华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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