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3年“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3-04-25 点击次数:102


为组织和引导学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党委发〔20169号)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现拟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党性、纯洁党风、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法律信仰融入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全面、充满活力的学生党员队伍,推动广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

全体学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三、 培训时间

 2023

四、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学员自学学时和院级集中培训,要求完成自学16学时,参加院级集中培训32学时。2023年院级集中培训内容如下:   


  

时间

主要内容

主讲人

学时

地点

5月(具体时间待定)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课

张永华

4学时

待定

6月2日13:40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课

胡铭

4学时

待定

4月(具体时间待定)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

郑磊

4学时

待定

6月2日13:40

党风廉政建设专题

李冬雪

4学时

待定

5月(具体时间待定)

专家专题报告

待定

4学时

待定

41414:00

光华法学院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室成立仪式暨浙江大学第二十二届法文化月开幕式

汪世荣、钭晓东

4学时

蒙民伟楼138

4月23日、5月13日

景这边独好枫桥经验法治长廊活动(之江专场、紫金港专场)


4学时

支部自行组织参加,李作权学生活动中心、紫金港文化广场

51913:30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与两会精神  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七校联合宣讲系列活动

七校代表

4学时

诸暨枫桥镇

55

光华法学院第四届党团知识竞赛暨“学习二十大精神,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党团知识竞赛决赛

/

4学时

曾楼102

530

参训党员提交培训心得

/

4学时

提交至支部,610日前支部统一上交学院党员之家公邮zjufxydyzj@163.com






五、培训管理制度

(一)纪律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生党员在学院组织的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支部书记证明后,持病假条、事假说明、实习单位直接负责人签名单等材料,经党总支同意准假。学院会将签到情况予以公布。

 2.未请假的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2次(含2次)以上,或旷课1次(含一次)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结业。

(二)考核要求

 1.每名党员要求完成自学学时要求和集中培训学时要求,其中自学学时要求16学时通过支部检查党员学习记录本形式进行考核,学院进行抽查;集中培训学时需完成32学时,通过院级签到和支部记录复核完成。

 2. 学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无论是否事先请假,均应于610日前向学院学生党员之家公邮:zjufxydyzj@163.com提交参训党员培训原创心得电子版。培训心得应结合党员个人实际情况与本次先锋学子培训心得,着重个人理论学习与实践落实情况进行撰写。请假不超过2次者培训心得字数不少于800,请假超过2次者心得不少于5000字(建议观看“学习强国”平台中党建、思政类慕课或者社论后撰写心得)。心得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不予结业,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比表彰、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中,综合考虑学生党员参训结业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仍未转变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

 2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