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法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调查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洪佳颖  发布日期:2023-05-10 点击次数:10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进光华法学院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理论与实践的创新,提高学院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调查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题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大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校高质量实施“十四五”规划、扎实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推动学院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建设中“走在前列”。

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学院积极引导师生支部提升调查研究能力。紧密联系深化综合改革的现实需求和党建工作实践,深入思考当前党建工作的紧迫任务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针对性强、实效性高、具有理论创新水平和实践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提出解决当前基层党组织活动不充分、不积极的方案。全面落实基层党支部“七个有力”建设要求,不断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和实践能力奠定更加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从而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和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调研目的和项目分类


不设定立项计划数,凡是符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实际需求、高质量的课题均可列入。需有针对性地研究确定调研项目,调研项目不仅要解决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也要解决基础性、操作性、现实性问题。调研结束后,需提交调研报告,通过支部书记例会等方式开展调研交流。交流调研情况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立场观点方法,集思广益研究对策措施,形成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政策举措,并抓好组织实施,真正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结题时,须提交内容丰富、数据详实、有深度、有见地的研究报告。鼓励在研究报告基础上再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鼓励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在CSSCI核心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的,或是政策建议被学院采纳的,将予以奖励。


调研主题:


  1. 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质量提升

  2. 基层党支部考核机制

  3. 党员发展过程把关机制

  4. 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宣传机制

  5. 党员参加支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6)党建骨干培训内容及机制

7)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

8)教工支部、基层教学组织、研究所三者融合开展工作的机制

9)新时代“枫桥经验”引领三全育人的路径

10)国际化法科学生的培养机制

11)德法兼修的法科生特质调研及培养机制

12)学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3)法律硕士校外实践机制

14)学生组织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机制

15)专业实践类课程的课程建设

16)党支部廉洁教育机制及廉洁文化建设

17)院级党建基地作用发挥

18)与院外支部共建机制


三、申报评审事项和有关要求


1. 学院内各师生党支部均需进行项目申报。可由单个党支部独立申报,也可由1个教工支部与1个学生支部联合申报。每个调研项目设一名项目负责人。


2. 申请支部可根据申报通知提出的研究主题确定具体研究角度和研究项目题目,所拟研究题目力求符合基层党建实际、结合法学学科师生发展实际,尽量具体、有针对性,避免过于宽泛。


3. 申请支部可邀请联系支部的两委委员及其他指导老师对申报的调研项目进行指导。


4. 申请支部下载《光华法学院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研究项目申请书》,按照要求准确填写。请在2023520日前将《光华法学院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调查研究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党员之家公邮:zjufxydyzj@163.com


5. 研究时间为20235-7月,2023810日前提交书面研究报告(3500字及以上)。申请支部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严格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并保证在预定的时间、以预定的成果形式高质量地完成研究。


6.文责自负,如课题成果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即收回全部课题经费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2358


《光华法学院党建与业务融合机制调查研究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