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扎根铸魂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激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继续开展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一、活动主题
二、活动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学生以党、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一)感悟思想伟力,凝聚青春力量(专项实践活动)
鼓励大学生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组建专项宣讲团,主动向城乡社区报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宣讲活动;策划创作短视频、H5、九宫格、金句集锦等优秀融媒体作品,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渠道,多维度、立体化、有节奏地开展主题教育宣传学习;深入基层走访调研,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将主题教育成果写成一篇篇生动的实践调研报告,为社会发展提供具有浙大特色的青年观点、青年经验。
(二)深入调查研究,提升育人效能
从构建服务国家战略的育人体系、创新打造更高质量的体制机制、不断拓展丰富多元的平台载体、努力创建成效显著的育人品牌、推广转化育人工作的显著成效等方面破题,在调研中深化拓展校地合作,创新合作模式、拓宽合作渠道。通过前往社会实践基地和兄弟高校等地实地调研座谈、面向师生等群体广泛开展问卷调研、走访基层一线感受校地合作社会实践成果等方式,系统总结实践育人突出成效、提出实践育人“浙大方案”、深挖项目推进重点难点、提出模式优化具体举措,努力优化实践育人路径。
(三)喜迎杭州亚运,赋能“健康中国”
紧密结合第十九届杭州亚运会时间节点,营造全民参与亚运、服务亚运、奉献亚运的浓厚氛围,为亚运会的举办贡献青年力量。鼓励大学生运用“互联网+”社会实践模式,通过知识讲座、健康打卡等形式,普及亚运会相关知识,增强体育锻炼意识,深化全民健身理念,赋能“健康中国”。
(四)扎根学术实践,履行社会责任
发挥专业优势,将学科研究融入实践,组织开展产学研成果落地、技术转化、创业实践、社会调研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在治理一线和产业一线为社会治理、产业发展等贡献青年力量;走进国防军工企业,通过专业岗位见习实习、专业领域主题调研,在实践中深入体悟国防精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五)夯实劳动育人,服务基层治理
将劳动融入实践,鼓励大学生就近向城乡、社区报道,开展支农支医、支教助学、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丰富的劳动实践活动,多渠道、多维度参与基层治理,在基层服务中以劳增智、以智助劳,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劳动价值观,争做新时代奋斗者。
(六)聚焦重要窗口,助推共同富裕
聚焦浙江创新发展之路,鼓励学生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形成实践成果,为浙江省未来乡村建设献计献策、提供浙大方案,做好政府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继续做好“互联网+乡村振兴”模式社会实践,充分利用各线上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网络购物、短视频传播等形式,协助培育壮大乡村“数字经济”,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工作要求
(一)追踪实践动态,健全安全机制
各学院(系、学园)要建立社会实践安全保障工作体系,完善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设立社会实践安全责任小组。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每日上报队员健康状况,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全程跟踪社会实践情况,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动态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或迟报、漏报。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并做好健康监测工作。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学院(系、学园)应做好实践团队的行动部署,及时监督好实践学生的行程安排,强化实践保障,守好安全底线。
(二)推进基地建设,打造求是品牌
各学院(系、学园)要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基地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方面的基础保障作用。在实践活动组织阶段,各单位要充分调配经费支持基地建设实践活动,积极招募学生参与到基地模式社会实践中来,引导青年学子深入开展参与式观察和服务式体验。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合理增加基地实践活动在总结评比中占比,并向学校及时报送相关总结材料,进一步促进社会实践基地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长效化发展,打造一批彰显求是创新精神的新时代社会实践基地品牌。
(三)聚焦实践育人,落实实践方案
各学院(系、学园)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院系实际情况,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创新实践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并做好本单位社会实践基地情况整理,为求是学子搭建宝贵实践平台。鼓励思政和专任教师共同指导社会实践,继续做好“青年学者社会责任行动”模式社会实践,有效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知识教学的协同共进,发挥育人合力。
(四)完善过程考核,改革评价体系
各学院(系、学园)要认真抓好抓实社会实践的立项申报、过程管理、总结评定等考核工作,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需严格对实践团队进行审查选拔,鼓励开展立项答辩,保证立项方案可行性和立项实践团队质量。实践过程中各单位应监督团队做好每日信息上报并及时向校团委及时报送短期实践总结材料(简报)。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学院(系、学园)要及时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定,做好成果宣讲等工作,创新社会实践教育评价体系,深化实践成果内涵。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做好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考评工作,对优秀团队等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营造宣传氛围,深化实践成效
各学院(系、学园)要充分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校团委报送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材料。紧扣暑期社会实践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联系校外媒体进行投稿,利用好媒体矩阵拓宽实践成果宣传覆盖面,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平台宣传我校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展现昂扬的青春风采。
五、注意事项
(一)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平台已于6月7日12:00后开放立项申请,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6月18日12:00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将严格对各立项申报团队进行团队审查选拔,保证立项实践团队质量,于6月21日12:00前完成院级审核,将立项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核流程,并确定校级重点推荐团队,通过团队推荐审批流程提交。
(二)各实践团队请在6月18日12:00前同时将本团队在系统提交的立项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ghfxysjqz@163.com。
(三)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要求:
邮件主题及附件统一命名为:
【光华法学院】××(队伍名称)团队实践活动计划
(四)专项实践活动要求
1.各学院(系、学园)应保证各一级学科至少1支专项实践行动团队开展“感悟思想伟力,凝聚青春力量”活动。
2.专项团队统一考核标准,每支团队制作2-3分钟时长剪辑视频1个,视频格式:WMV,MPG,MPEG,AVI,MOV,MP4等主流视频格式,作品分辨率不得小于1920×1080;10-15张优秀图片,以及完成不低于2000字的实践报告1篇。
六、学院专项实践队伍
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同时,2023年是浙江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千万工程”实施20周年和“浦江经验”20周年,值此重要时点,习近平总书记对“千万工程”和“浦江经验”作出重要批示。
在该背景下,学院今年将组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90·00’青枫巴士暑期社会实践团”,由学院团委牵头,联合浙江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生宣讲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室、浙江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浙江大学学生法学研究会、浙江大学“法律诊所”等组织、社团、课程组,面向光华法学院本硕博全年级段学生,组织招募队员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
(一)实践主题
1.主题: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护航基层治理
2.队伍名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90·00”青枫巴士暑期社会实践团
(二)实践时间
6月30日至7月10日(暂定)。实践活动在7月初开展,持续2周时间(博士生4周及以上),四周以上可开实习证明。
(三)实践地点
今年学院在深入开展诸暨枫桥等地新时代“枫桥经验”学习实践分队的基础上,将筹划开展“浦江经验”实践调研,数字法治社会实践分队,西部(贵州湄潭/云南景东)社会实践分队和“大漠神箭”社会实践分队等。
详情可关注后续院网通知,感兴趣加入的同学请扫码入群!
七、联系方式
(一)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
1.校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紫金港西区尧坤楼403):
周鑫鹏 0571-88206213
蔡飞扬 18888920514
奚润一 13967702350
学生社团如需社会实践方面的咨询,请联系:
徐本涛 18868103459
姚健 15057169826
或
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骆笑0571-86711456
王然0571-86592728
梁嘉浩18666631226
柯云舒15157221117
(二)大家可关注浙江大学团委和浙江大学社会实践和浙江大学法学青年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社会实践动态详情。各立项团队学生负责人可扫码加入浙江大学2023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钉钉群,实践过程中有疑问可在群里进行咨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