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兼职的公示(二十)
发布者:冯利君 发布日期:2023-07-03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就叶勇飞老师申请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观老师申请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万龙老师申请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职事宜,经学院讨论决定,同意他们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至2023年7月7日
公示受理部门:法学院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592725
E-mail:relax@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