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兼职的公示(二十一)
发布者:冯利君  发布日期:2023-08-23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就邱文弦老师申请杭州市拱墅区轻舟信息技术服务工作室独立董事、陆青老师申请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兼职事宜,经学院讨论决定,同意他们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至2023829

公示受理部门:法学院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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