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以下简称“法硕协会”)主席团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法硕协会正常履职,更好地服务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广大学生群体,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章程》,法硕协会将于九月下旬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十三届主席团成员。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法硕协会简介
浙江⼤学学生法律硕⼠协会是成⽴于2001年的校级学⽣组织,在学校、学院的
导下,法硕协会秉承着“锻炼法律⼈才,服务法治社会”的宗旨,为维护光华法学院学生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相关⼯作。
二、换届选举相关内容
1. 第二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拟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
2. 第二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自荐或班级推荐的方式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学硕士]中产生(原则上不在毕业班中产生)。
3. 第二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工作拟于9月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候选人资格要求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法硕协会章程;
2. 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有志于服务同学,有奉献、协作、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集体荣誉感,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自主、有序开展协会各项工作。
四、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1. 申请者需填写《第二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竞选报名表》(附件一),于9月17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zjufs2281@163.com,并于提交报名表后加入钉钉群“第二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报名”(钉钉群号: 36170009513),后续通知将在钉钉群内发布。
2. 换届选举的基本流程:经简历筛选,确认不多于六位正式候选人,于9月下旬参加换届选举。每个候选人须发表3分钟的竞选演说(竞选演说可采取ppt进行辅助),另安排每位候选人不多于十分钟的回答提问环节。
选举相关事宜由第二十二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进行解释。联系人:第二十二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钟辰懿(电话:15988802281)。
附件一:《第二十三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主席团竞选报名表》(1).doc
第二十二届浙江大学学生法律硕士协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