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持续发力,落实立德树人,突出政治标准,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学生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在服务社会、服务学校和学院发展大局中实现高质量骨干培养,为卓越法治人才综合能力提升提供实践平台,拟选拔优秀学生骨干到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和院内机关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数量
在校研究生。其中有“2+2”模式辅导员经历研究生、有研究生支教团等经学校认定的一年以上基层服务经历研究生优先。
本次计划择优选拔8-10人左右。
二、选派基本条件
1.原则上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辨别能力,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
3.掌握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具备优良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5.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三、工作要求
1.实践期限: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能保证在校工作充足的时间投入。
2.工作时间:一般每周需有累计2个工作日(4个半天)。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附件光华法学院挂职锻炼登记表.docx,并于2023年9月26日前将申请表与相关原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13164602@qq.com
联系人:王老师 0571-86592771
2.审核遴选。学院进行条件与资格审核后,统一组织选拔,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3.确定人员。根据考察情况,经综合分析、比选择优,确定管理服务岗位实践锻炼的学生名单。
五、管理考核
1.实践锻炼期间,由工作接收部门管理。
2.接收部门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开展专项工作,落实培养举措。
3.实践期满后,学生要对工作进行总结,鼓励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调研报告。由接收部门对其工作进行考核,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加分参考院级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践锻炼不满一年不参与考核和加分。
4.实践结束后,出具实践锻炼期满考核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