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研究生评奖评优4号】光华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者:王然 发布日期:2023-09-28 点击次数:771
各位研究生:
经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复核,更正了部分同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现将更正分数后的等级
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二)。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3日12:00。
公示期内,仅受理对于附件二的异议。如有问题,请联系:
李老师,邮箱:liyukexin@zju.edu.cn
附件二:光华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更正).xlsx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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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研究生:
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11月修订),光华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9月28日至10月1日17:00,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联系:
李老师,邮箱:liyukexin@zju.edu.cn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