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0号】光华法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公示
发布者:孙佳辰 发布日期:2023-10-09 点击次数:341
各位2020、2021级同学:
经各位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级参考附件1;21级参考附件2)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同上文括号要求)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光华法学院2022-2023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公示如下(附件3)。
公示期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下午17:00,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阿老师:0571-87952011 zdfxyxgb@zju.edu.cn
附件1:【法学院】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191212.pdf
附件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校级社会工作标兵更新版)附件3:22-23学年标兵评选结果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