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8号】光华法学院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孙佳辰  发布日期:2023-10-25 点击次数:194


各位20级、21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设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名

金额

人数

三星奖学金

5000

1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5000

3

南都三等奖学金

2500

1

恒逸奖学金

10000

1

永平奖学金

6000

1


二、申请流程

请上述奖学金申请人在10月2712:00前在eta平台上提交申请,学院根据eta平台中的申请记录和申请信息完成初步评选,后再通知相关同学完成相应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奖项要求

三星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竞争意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5、当年9月升入本科生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以新升入本科生三年级学生为主。

递交材料:

1、三星奖学金申请表;

2、获奖学生信息采集表。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社科学部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工学部建工学院建筑系、城规系,当年9月升入大三的本科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恒逸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4、经济学院3名、化工学院3名、管理学院2名、学校其他院系专业12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4、奖学金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奖励信电学院的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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