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20号】光华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选结果
发布者:孙佳辰 发布日期:2023-11-01 点击次数:10
各位2020、2021级本科同学:
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等综合考量,光华法学院于2023年10月30日公布了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外设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期内,有同学对评奖结果存在异议。2023年10月3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收到相关异议后,发现因ETA系统中存在信息不完善,导致第一轮外设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参考信息不完备的情况。随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结合事实情况,对2022-2023学年外设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进行了二次评选,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姓名 | 奖项 |
周涵宁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肖金钏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杨子旋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王昕宇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蒋可心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王吉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卢婧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谢熠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蔡思琪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唐柯凡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张越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丁于庭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周子蕙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徐远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王雨萌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范畅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代泽楷 | 浙江省政府奖学金 |
张奕昕 | 三星奖学金 |
胡沁格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吴楚柔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叶可璇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王溪晨 | 恒逸奖学金 |
余安琪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郭宇佳 | 永平奖学金 |
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以当面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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