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现将光华法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1.请仔细阅读《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附件1),具体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根据学校分配,我院分配名额为:南都奖学金2人(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各1人,同等条件下,经济困难生优先),润禾奖学金1人,小米奖学金1人,郭谢碧蓉奖学金2人,三星奖学金1人(详见附件2)。
3.材料上交要求:
奖项 | 提交材料 | 上交方式 | 时间节点 |
专项奖学金 (所有) | 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3) | 申请阶段只需提交电子材料: 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姓名+xx专项奖学金】”命名,上交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 公示结束提交纸质材料至主楼107办公室: 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2份(附件3); 2.《申请陈述表》2份(附件4); 3.三星奖学金、小米奖学金获奖同学等学院公示结束后再提交专门的奖学金材料。 | 11月7日12:00前 |
2.《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 | |||
3.《院系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5) | |||
所有奖学金均需提交,部分奖学金需提交以下额外材料。 | |||
小米奖学金 | 《浙江大学“小米奖助学金”学生名单》(附件6) | ||
三星奖学金 | 1、《三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 | ||
2、《获奖学生信息采集表》(附件8) |
二、特别提醒
1.所有专项奖学金都需提交材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3)+《申请陈述表》(附件4),部分奖项需提交其他材料,请勿遗漏。
2.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同时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需注意修改姓名拼音),申请阶段只需提交电子材料。
3.系统提交评奖评优申请以及纸质版材料递交均等待评选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
注:请申请同学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执行。专项奖学金最终名单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附件1: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doc
附件2:2022-2023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