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第十九期NSEP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系)、学园通知相关学生积极参与。
一、申请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落实浙江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项目介绍
(一)普通项目
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的研究优势,自行申报选题。但建议项目围绕以下方向开展(在开展课题时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检验调研结果):
(1)思想意识类:对如何开展大学生家国情怀教育,树立远大理想、提升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社会公益类:对大学生参与服务社会、参与公共事务等公益活动的研究与实践。
(3)榜样引领类:聚焦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十佳大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等身边榜样,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的研究与实践。
(4)能力提升类:对大学生某一方面能力提升的研究与实践。
(5)政策保障类:对学生评价、培养方案、校园文体设施等方面的调查与研究。
(6)资助育人类:围绕精准资助育人、资助对象发展型资助的研究与实践。
(7)建议意见类:以建设性的原则,对涉及学生服务相关的校内事务情况的调研与实践。
(二)委托项目
为进一步推进学生事务相关工作更好开展,特设立校级委托项目,面向学工部学生团队,由学工部组织立项答辩,原则上一个项目不超过2个团队立项。项目课题建议从以下方向选择:
(1)资助对象精准认定流程优化探索研究
(2)发展型资助工作体系优化与创新研究
(3)校院协同的资助育人共同体建构研究
(4)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改进研究
(5)浙江大学“开源课堂”模式的优化研究
(6)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平台的现状与优化研究
(7)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情况分析与对策研究
(8)勤工助学流程优化和高效管理的途径研究
(9)勤工助学工作内容的拓展创新及有效管理方式探究
(10)勤工助学劳动育人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与优化研究
(11)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和入岗方式的优化研究
(12)三全育人平台办事流程的优化研究
(13)基于感恩意识的资助对象公益活动参与情况调查与研究
(14)评奖评优流程优化与高效管理的途径研究
(15)竺奖沙龙等模式对资助对象学习生活的帮助性研究
(16)依托仪式教育的大学生家国情怀的培养分析与优化研究
(17)大学生对军事课程学习效果的情况调查与研究
(18)学生一站式社区综合改革服务优化研究
(19)大学生心理朋辈互助现状调查和研究
(20)少数民族学生成长与发展路径研究
(21)校级外设助学金办事流程优化研究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1.项目申报时间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7日20:00。
2.立项人必须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原则上2023-2024学年新认定的资助对象,均需参与此次项目申请(立项人或参与者均可,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
3.立项人需组织成团队进行申请,团队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得超过5人,鼓励非资助对象参与,且必须由至少一名指导老师参与指导。立项人和成员原则上均应是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4.学生作为项目申报人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立项申请人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选题应有创新性,尽量不要与往年重复。(附件1:《浙江大学第十八期NSEP项目结题结果公示》,可作为参考)。
3.鼓励项目组开展基于实践的调查和研究;申请校级委托项目的项目组,建议联系学工部分管学生事务相关工作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4.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填写要求可见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样表》),并在12月17日,20: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NSEP立项申请】+立项人姓名+项目名称”,并打印成纸质版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12月18日,12:00前交至主楼107阿老师处。
5.有意向的申请者可以加入“浙江大学十九期NSEP交流群”进行交流咨询,QQ群号为575308087。也可以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公众号(浙大资助)的相关推送。
6.法学院答辩时间预计为下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7952011
联系邮箱:zdfxyxgb@zju.edu.cn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