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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孙佳辰 发布日期:2024-03-11 点击次数:195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院系专家差额评审后,向学校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提交 Word版本、PDF签字盖章版本。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光华法学院+申报汇总表”命名,提交 Excel 版本一份。
3.指导教师信息表(附件4)请以“光华法学院+指导教师信息表”命名,提交 Excel 版本一份。
4. 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dfxyxgb@zju.edu.cn。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0571-86711456